支行财会管理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支行财会管理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支行财会管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务会会议精神,加强财会基础管理,排查风险隐患,规范业务操作,根据分行印发的《关于开展财会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行组织会计结算部全体员工进行学习,对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逐条的分析,并落实到每位职工岗位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会基础管理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一)会计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内控制度要求;岗位职责是否落实到人。

  我行会计出纳人员建立了岗位职责,并落实到每人,达到分工明确,互相监督,符合内控制度要求。

  (二)系统中操作员设置、钱箱控管内容、业务处理权限是否符合会计内控制度要求。

  系统中操作员设置钱箱控管内容,业务处理权限符合制度要求,按照权限范围办理各项业务。

  (三)在岗会计人员是否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总监和坐班主任是否具备任职资格,办理假币收缴业务人员是否有《反假币上岗资格证书》;票据交换岗位人员是否持有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票据清算算中心颁发的'上岗合格证书。

  我行在岗会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的有4人,2人在考,办理假币收缴业务人员2人均具备《反假币上岗资格证书》。票据交换岗位人员持有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票据清算算中心颁发的上岗合格证书。

  (四)会计凭证、业务印章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会计凭证、业务印章的使用正确,要素齐全,符合相关规定。手工填制的原始凭证和系统打印的记账凭证相符,要素齐全,无涂改。

  (五)现金出入库是否符合原则,是否有无关人员进入金库。现金出入库坚持“一日三碰库”制度,并经过坐班主任卡把验收。营业期间现金随时入箱保管,柜员临时离开能做到钱箱上锁并及时入库。

  (六)库房和保险柜(箱)钥匙是否按规定使用和保管。采取现金寄库的支行(部),是否签订寄库协议;现金运送前和取回后,是否按规定程序操作。

  1、我行每年与北京振远护卫中心签订委托押运和寄库合同,每日工前和业务终了由振远护卫取送款,非营业时间款项由振远护卫中心保管。现金出入库坚持“双人入库、双人出库”原则,现金运送前和取回后,柜员清点现金,并经会计坐班主任“卡把验收”,不存在无关人员进入金库的问题。

  2、库房和保险柜(箱)钥匙应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不存在将库房或保险柜钥匙交他人代开、代锁、代管或互借、互换、互用等现象。

  (七)已装订的会计档案加盖印章是否齐全;账簿和交易流

  水表是否完整填写“账首”“账页目录”等有关内容。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打印会计凭证和账簿类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已装订的会计档案加盖印章齐全,账簿和交易流水表完整填写“账首”“账页目录”等有关内容。根据规定我部按月、按年打印、装订会计凭证和账簿类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九)会计凭证是否按顺序排列,是否统一交由业务主管审查核对。

  会计凭证按业务流水号顺序排列,业务终了交由坐班主任和业务主管审查核对。

  (十)监控设备是否设施齐全、运行正常;是否按要求记载相关登记簿。

  我行监控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按要求记载相关登记簿。

  二、财务管理情况

  (一)大额开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制定相关的制度办法。根据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大额财务开支审批工作规则的通知》(京农发银发[20xx]1号)文件规定,我行20xx年度未发生3万元(含)以上大额财务开支。1.5万元(含)以上大额财务开支经过大额开支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详细记录在大额开支集体讨论记录薄。20xx年度我行1.5万元(含)以上,3万元(不含)以下大额财务开支4笔,总计79690元。

  (二)会议费开支手续是否齐全规范,要素是否齐全合规,传票是否与申报材料相匹配。

  我行会议费严格执行分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手续规范齐备,要素齐全合规,传票与申报材料相匹配。

  (三)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各支行(部)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

  经过自查,我行不存在“小金库”问题。

  (四)是否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是否建立固定资产指标台帐。固定资产新增、变更、减少手续是否齐全,指标使用是否合规。固定资产及大额低值易耗品是否按规定登记及盘点,账、卡、簿、实是否相符。

  1、我行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和固定资产指标台账。

  2、固定资产新增、变更、减少手续齐全合规,严格按照上级行下达固定资产指标和取得发票后方可列支固定资产,无违规行为,固定资产取得后,单位、数量、金额、质量符合批复要求,并及时分类登记卡片账。

  3、我行固定资产及大额低值易耗品核算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程序核算,并做到每半年一次盘点,达到了固定资产账、卡、簿、实相符。

  (五)是否按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我行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三、会计结算管理情况

  (一)结算账户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是否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1、结算账户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无不具备开户条件开户的现象,按照人民银行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结算账户管理系统。

  2、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账户变更、印鉴更换、账户撤销手续合规、齐全,销户时按规定收回各种重要空白凭证。

  3、开户行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4、开销户登记簿内容完整准确,指定专人负责开销户信息资料的管理。

  5、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款项支付符合规定。

  (二)支付清算系统是否按分行要求准备相关的应急凭证、相关会计人员是否熟悉应急操作流程。

  我行按分行要求准备相关的应急凭证,相关会计人员熟悉应急操作流程。

  (三)是否坚持按日与商业银行开立的同业往来账户核对余额;是否按月与开户单位核对存、贷款余额;是否按照内控制度要求换人对账;对账单收回率是否达到100%;如发现不符,是否及时查清。

  我行坚持按日与商业银行开立的同业往来账户核对余额,按月与开户单位核对存、贷款余额,对账单收回率达到100%,未有账务不符情况发生。根据内控制度要求,我行对账人员定期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