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心化”问题治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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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心化”问题治理调研报告

  农村“空心化”问题治理调研报告 篇1

  农村空心村的存在,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恶化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等,为此,特以近年来建设的新村聚居点空心化问题为例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县农村空心化现状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民新村聚居点30个,涉及农户1328户,其中:新建点16个714户,改建点14个614户。正在建设有的23个1227户,其中新建点16个974户,改建点7个253户。建成镇吊脚楼村、镇立山村新村综合体2个123户。据调查,建成的新村聚居点中住房空置率在50%以上的聚居点3个,占10%;空置率在3050%的聚居点2个,占6.6%;空置率在1030%的聚居点2个,占6.6%;没有空置住房的聚居点23个,占76.8%。造成其空心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举家外出户增多。

  当前,农民主要靠外出务工获得收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进城打工、经商或谋生的人数不断攀升,导致农村人口密度逐年递减,直接导致了人去房空现象的出现。全县大多数村外出务工人员人数高达80%以上,其中举家外出户达30以上。县20xx年建成的镇村聚居点共25户85人,其中:村10户38人,吊脚楼村15户47人。该聚居点外出人口66人,其中季节性外出27人,占总人口的31.8%,常年外出39人,占总人口的45.9%,该聚居点新建农房常年无人居住9户,占总户数的34.6%,季节性无人居住10户,占总户数的40%。

  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

  部分外出务工经商先富起来的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城市站稳脚跟后,举家迁往城镇生活。国家大力推进一主三化发展,城镇吸引力增加,各项就业、就医、就学、文化等环境条件良好,加之中心集镇建设步伐加快,大量村民纷纷迁到村外生活,空心村现象日趋加重。目前,县镇、镇、镇、镇、镇、乡等6个乡镇都在进行场镇开发,邻近场镇或有能力的农户都在集镇购房。

  如,镇骑龙寨村农民新村聚居点共30农户,就有7户在城镇购买房屋,占总户数的23.3%。

  三是政策执行不到位。

  部分群众对老宅一直恋恋不舍,总认为老宅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保存老宅就是留住了根。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基、超标准占地,占用耕地建房,农房迁建后旧宅基地普遍闲置,致使农村长期以来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建新房不拆旧房,致使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没能很好落实,许多村民建新房而未拆除旧房,占新基不退老基,造成一户多宅。所调查的县镇村、镇骑寨村、吴家桥村三个新村聚居点,建了新房未拆除旧房将宅基地还耕的建房3户达到15户,占新建农房户数的25.4%。

  四是早期规划不合理。

  一些新村建设规划比较简单,对村庄功能分区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群众生产生活习惯考虑不周,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再加上执行规划的法律约束力不强,村民建房存有很大的随意性。如县已建成的镇村农民新村聚居点,村组织就没考虑到农户的耕作半径,将150户农户集中到一起,造成农户生产不方便。

  二、县治理农村空心化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新村建设建得起、住得下、不空置,在新村建设中坚持四个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布局,强化产业支撑,突出乡村特色,统筹推进全县新村建设。

  一是群众申建与政府指导相结合。

  县委、县政府创新提出新村建设申建制,统一制定出台新村建设奖补政策,发动群众自愿申建,对30户以上群众提出申建要求,经村组申请、乡镇审查、部门评审、县级审批等流程审核通过的,纳入全县新村建设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由建房户成立业主建设管理委员会,自主选择施工单位、负责材料采购、监督资金使用和建设质量,既赋予群众新村建设的监管权和话语权,又减轻了政府工作压力,实现了政府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目前,全县在建的23个新村聚居点的1227户农户都是采用申建制建设的。

  二是新村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坚持产业促新村、新4村带产业,产村相融互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着力发展优质柑橘、绿色蔬菜、现代畜禽、道地中药材和高效经济林等特色优势农业,以及乡村生态旅游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县新发展优质甜橙、油桃等优质水果3万亩,绿色蔬菜3万亩,薄壳核桃、九叶青花椒等高效经济林2万亩,道地中药材1万亩,建成工厂化生猪繁育基地18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88个,发展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户5516户,发展特色家禽规模养殖户254户。初步形成了郪涪两江流域优质蔬菜产业示范区、蓬乐路优质甜橙(柠檬)产业示范区、射大路优质干果产业示范区、罗桂路优质生猪产业示范区等四大产业区和隆盛现代农业园区。

  三是规划引领与尊重民意相结合。

  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规划理念,统筹谋划新村的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做到新村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等多规融合。同时,充分尊重群众喜好,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征求群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民意调整规划,着力打造具有田园风光、乡村情趣、农家特色、群众满意的新农村,水村幸福美丽新村规划20xx年获得了国家住建部美丽乡村称号。

  四是新村建设与新村开发相结合。

  在新村建设中,县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村建设,建设农民新村安置房的同

  5时,打造开发新村旅游商贸等产业,着力培植新村产业,繁荣乡村经济。如在建设药香小镇新村综合体中,通过公开招标吸引永逸集团投资5亿元参与新村安置房建设、场镇开发建设,着力打造集养生、养老、旅游为一体的全国知名药香小镇。

  三、治理农村空心化问题的建议

  治理农村空心化,是推进城乡统筹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破解建设用地难题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

(一)科学规划,完善基础功能。

  科学规划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关键。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精心设点,合理布局。按照集约用地、少占耕地的原则,在新村户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确保长远发展与农民的实际需要。建议将治理农村空心化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宅基地复垦、城乡一体化建设及农民市民化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向大中城市、中心集镇与中心村集聚,同时统筹农村的水电、道路、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生活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文体娱乐及商业设施,既村解决民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又优化农村的环境质量,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二)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农民有了钱,才有建新房的意愿。加快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是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建设一批优质水果、绿色蔬菜和道地中药材等现代农业基地和园区,构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支撑。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小规模与大群体相结合的产业基地和生产体系,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实现千家万户增收致富。同时,要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商贸服务、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拓展劳务输出,增加农民现金收入,为推进农村空心化治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加大投入,加快治理进程。

  雄厚的财力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根本保障。一是将农村空心化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向治理农村空心化倾斜。同时,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村宅基地的整理置换和竞价选位,发挥农村宅基地的一部分物权功能和价值潜能,使新农村建设产生内生动力,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一事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村空心化治理提供低息贷款,以扩大资金筹集渠道。三是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采用由工商资本与村民共同出资改造空心村,例如

  7让房地产开发商介入空心村改造,让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部分资金,然后将新建农民公寓的部分物业用房或尾房作为其收益,实现彼此之间的互利双赢,以解决改选资金不足的问题。发动在外成功人士资助空心村改造,调动在家村民参与积极性,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四)强化管理,构建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坚决制止农村建房无序局面,逐步引导农民居住向新村聚居点集中,推进新村建设进程和建设水平。一是农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并复垦。二是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政策,控制农房建设用地标准,禁止违法占地建设。三是农村个人建房必须申报设计方案或选用新农村标准图集方案。四是农村个人建房不按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或标准图集建房,则取消其享受国家一切补助资金的资格。

  农村“空心化”问题治理调研报告 篇2

  农村空心化问题课题组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永丰乡浒岭村、南坑镇兆佳村以及辽宁省凤凰城市宝山镇北大营村进行了实地调查,进行了村级调查、83份有效农户(入户)问卷调查并采访了相关的乡村干部。

  (一)留守人口规模扩大,全家迁移现象增加

  1.留守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农村人口外流,农村家庭基本以老人、妇女和儿童为主体,造成三大留守群体,改变了农村家庭的存在方式。

  2.全家迁移:在调查村庄出现了大量全家搬迁的现象。浒岭村全家搬迁的达到180户,兆佳村35户,分别占全村户数的82.94%和10.6%,而辽宁省北大营村全家搬迁也达到了52户。全家迁移现象是造成耕地抛荒和农村住宅荒废的主要原因。

  (二)农业劳动力紧缺,呈女性化、老龄化现象,耕地抛荒

  农村人口外流带来的影响表现在农业生产上则表现为农业生产劳动力缺乏,农村发展主体缺失,造成农业粗放经营,甚至抛荒耕地。

1.农业投入减少。

  农民倾向于种植劳作较少的作物,而减少耗费劳动较多的作物。如普遍将两熟改一熟、双季稻变单季稻、农田种树等现象。农民依赖化肥和农药以少投入劳力而保持产量。

  2.耕地抛荒。

  江西调查村庄中耕地抛荒现象严重。江西浒岭村耕地面积680亩中有640亩无人耕种,全部荒废。兆佳村全村800亩耕地,抛荒200亩左右。曾经一度对农民种粮产生积极作用的补贴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由于种粮补贴按耕地面积补贴,而不按实际种植情况补贴,在一些农民看来,拿补贴不种地去打工比拿补贴种地还更具有经济效益。

  3.耕地流转程度低,农业组织化程度低。

  在空心化严重的村庄,农民外出打工空留出来的耕地没有人承包流转。空心化的村庄农业组织化程度较低,没有发展出专业合作社来组织他们的生产。

  (三)建新房弃旧房,空心村问题严重

  农村住宅空心化的演变趋势:1.交通不便的自然村落面临着逐渐消亡处境。2.交通便利的村落或城镇面临着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不断扩大,外扩内空,侵占耕地的现象严重。新增居民住房随交通干线延伸,这就导致村庄散乱、缺乏规划、基础设施配套难、侵占耕地现象严重,一户多宅现象在空心村的蔓延。

  (四)农村组织发展落后,农村社区治理水平不高

  在空心化村庄的背景下,村民自治进入低水平重复,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难以执行。在较低的村庄治理水平情况下,原子化的农民难以合作,各种合作组织成长缓慢。

  农村空心化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空心化形成的原因是复杂和多元的,主要有:

  1.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

  农村空心化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应当是二元城乡结构下城市化速度滞后于工业化速度产生的'。户籍制度改革是否成功在于城市是否准备好或是否愿意为大量农村外出务工人口提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全部城市公共资源。大量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口无法享受城市部门提供的稳定、充足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险等社会公共服务,他们就无法放弃基于农村户口和土地使用权而带来的医疗、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2.农村土地制度、宅基地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民乡土情节,导致人走地留屋留

  (1)我国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农业效益不高,土地难以产出利润时,农村中的耕地粗放经营和撂荒,难以形成有效流转。

  (2)宅基地取得的无偿性、使用的无限期性以及无留置成本性,使得村民更倾向于尽可能多地占有宅基地。

  (3)粮食直接补贴、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农民享有越来越多的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和福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农民转换身份,彻底告别农村的阻力。

  (4)农民对故土家园、乡村生活的眷恋等原因也令农民不愿意放弃村中住宅和耕地。

  农村空心化的对策分析

  只有将农业和农村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彻底地转移出去,然后将土地进行有效流转,形成有效的以家庭农业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组织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才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

  (一)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

  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向农民工提供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医疗、教育、保险、住房等公共服务,吸纳农民工进城定居。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同时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办法,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分配比例,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等等。适应农民工进城落户和城镇化的需要,应赋予农民工对承包土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股权自主处置权,为农民实现土地财产权创造条件,有助于耕地、宅基地的流转。

  (二)加强农业投入,发展旅游农业等多种农业经营模式,增加农业效益

  在耕地资源少的地区,农业比较效益较低,从事农业难以吸引农民,造成农业发展的人力资源匮乏和耕地抛荒等空心化现象。在这类地区,不仅要加大农业投入,还要大力发展农业的多功能性,如发展农家乐、旅游农业、创意农业等,增加农业效益。另外,目前的农业补贴方式以承包耕地面积为依据而不是以是否种粮为依据进行补贴,不能完全起到激励农民粮食作物种植的作用,也不利于农村耕地的流转合并和集中,需要改革。

  (三)加快培养新型农民,推动农村组织的发展

  农村空心化直接影响即是农业面临后继乏人的危险。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引进和造就各种专门人才。大力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包括农民科技带头人、农产品营销人才、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等。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在培养新型农民的同时,还要注意推动各种农村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从而推动农业和农村的良好发展。

  (四)加强村庄规划,合理进行宅基地整治

  对于日益消亡的自然村落,建议鼓励恢复原始生态环境。对于交通便利,新建住宅较多的村落,应该加强其用地规划和利用,加强宅基地管理。要因地制宜,根据村情不同,综合考虑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把宅基地整理与小城镇建设,中心村的扩展与自然村合并结合起来,使村庄建设既不浪费土地,又能满足广大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五)提高村庄治理水平

  农村空心化背景下,要根据农村外出务工人口的实际情况,增加外出人口作为村民代表的比例,合理调整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村委会选举时间,严格控制委托投票,从而保障外出流动人口能够参与到村庄的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对留守在村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要保证他们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权利。要落实村务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加强对村级组织的监督。基层政府要转变成向乡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并且要注意防止具有独立利益的黑恶势力向农村公共领域的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