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承诺书15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在写作上,承诺书有一定的书写规范。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贷款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贷款承诺书15篇

贷款承诺书1

  长安银行宝鸡分行 支行:

  我公司股东会于 年 月 日召开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并形成决议,同意为我公司开发销(预)售的 项目的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在你行办理的商用房按揭贷款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开发销(预)售的 项目,房屋地址是 ,商用房面积平方米,销(预)售房款约为人民币 万元。我公司保证该项目合法、合规,“五证”齐全,已取得政策规定的各项手续。

  2、我公司保证及时对该项目投入充足的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按期竣工,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

  3、因目前以上项目商用房尚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为此我公司原意为以上项目所有商用房按揭贷款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

  4、如以上项目的商用房不能或无法按期竣工验收,致使购房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出现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我公司对逾期商用房按揭贷款进行回购。

  5、在收到贵行向我公司出具的《贷款回购通知书》后,我公司保证在2个工作日内对按揭贷款进行回购,即代购房借款人偿还全部剩余按揭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如我公司未能如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授权你行从我公司开立的所有账户中直接予以扣收。

  6、本承诺与我公司签订的与按揭贷款有关的其他担保条款、保证金。

  年 月 日

  股东会成员签字: 承诺人(公章)

贷款承诺书2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已与我公司就 小区签订了《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为了明确开发商、分中心、借款人三者之间责权关系,以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我公司自愿就合作事宜做如下承诺: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分中心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费用),并随着借款人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如在抵押房屋“他项权利证”未正式办理完毕之前,即在我公司保证期间,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我公司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代为借款人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并对房产进行回购。保证期限从建行铁路支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房屋他项权利证》办妥并交由建行铁路支行止。届时,我公司阶段性担保责任自然解除。同时,我公司承诺在《房屋他项权利证》办妥并交由建行铁路支行期限内,同意按贷款金额10%向分中心缴存保证金。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名章 签字):

  年 月 日

  

贷款承诺书3

  贷款承诺函格式

  关于:〔借款人名称〕〔贷款安排描述〕

  银团贷款事宜

  〔牵头行名称〕:

  〔收件人部门/姓名〕

  贵行关于题述贷款事项(以下称“本贷款”)〔银团贷款邀请函发函日期〕的〔银团贷款邀请函名称〕函件及各附件材料收悉。

  我行非常荣幸参加由贵行作为牵头行所组织的贷款银团,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支持;我行接受本贷款条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贷款条件,并就本贷款承诺〔币种/金额〕的贷款份额。

  我行确认,我行决定参加本行贷款银团并出具本承诺函系基于本行对财务资料等相关材料及信息所进行的独立调查和评估,我行所作出的决定并不依赖于贵行。

  我行知晓并同意,我行就本贷款的'贷款份额最终取决于贵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协商确定,贵行有权根据本贷款银团的组团情况决定调减本行的贷款份额或决定宣布组团失败,且贵行无需就此向我承担任何责任。

  我行在此郑重声明,只有在就本银团贷款签署正式的银团贷款合同并且在借款人满足了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先决条件后,我行才有义务履行贷款承诺、向借款人提供本银团贷款项下的贷款款项。

  顺颂商祺!

  〔贷款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贷款承诺书4

  本人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系_________市__________(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现因在_____市购买住房向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含配偶)所购住房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自住。

  二、严格遵守_____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在贷款后按月、及时、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因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的'理由而发生逾期还款。

  三、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银行为催收逾期贷款、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邮寄费等均由本人承担。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中心留存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承诺人: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

  亲属姓名:__________

  (称谓: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

  工作地亲属姓名:__________

  (称谓: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

  购房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工作性质:国企□私企□外资企业□合资企业□

  借款人员:固定工(正式工)□招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单位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姓名:_____

  联系人手机号码:__________

  (人事、财务等部门固定)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承诺书5

商业银行贷款中心:

  根据借款人______与贵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抵押人______与贵行签订的抵押合同的.约定,房屋所有权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将坐落在______(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号______,房屋编号______)的房产抵押给贵行,为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抵押贷款______元用于______(经营或消费)。并承诺如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同意贵行依法处置该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偿还贷款全部本息。

  承诺人:xxx

  xx年xx月xx日

贷款承诺书6

  本人资源入股拟设立的`宏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3、 本人源出资20xx万元,入股宏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占公司股份总额10%。作为股东,保证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14、 本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先关手续,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陈诉。

  15、 本人作为宏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东,保证严格遵守《公司法》、《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认证履行股东义务,承担公司经营风险。

  本人保证认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出资人签字(指印):

   20xx年月日

贷款承诺书7

  本人 年 月 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现本人承诺以下内容: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本人自愿授权给泓源公司统一查询征信;

  2、在年日已查询到本人在这之前银行无不良记录(无银行贷款,无违约记录)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3、本人承诺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在该套房屋所在楼栋封顶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在此期间本人将一直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无银行贷款记录,无违约记录),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再次查询征信记录出现不良记录(贷款记录或者信用卡透支未及时还的'恶性记录等等)导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本人会在该栋楼封顶时把剩余房款一次性补交给泓源公司,此间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泓源公司为----贵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贷款承诺书8

_____信用社(贷款社):

  ______系本人(子、女),于_____年____月被_____(高校全称)录取。现因家庭经济状况暂时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同意_____(借款学生姓名)向贵社申请助学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

  为确保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本人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郑重承诺:如本人子女,即借款学生不能按期、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人自愿代其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承诺人:

  父亲(签字):__________母亲(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指印:__________指印:________

  详细通信地址:__________详细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承诺书9

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x信用社:

  兹有本单位正式职工xx在贵单位办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消费贷款xx元,贷款期限为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本单位承诺:

  1、在该笔贷款到期期限内,如借款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调离本单位,我单位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贵单位。

  2、在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贵单位该笔贷款本息时,我单位协助扣划借款人工资偿还该笔贷款本息,直至还清贵单位贷款本息为止。

  特此承诺!

  此致

敬礼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单位经办人:

日期:

贷款承诺书10

酒泉市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中心:

  本人许海燕,系肃州区银达镇人民政府在编人员,月薪2300元,我愿意本人工资为高燕同志提供贷款担保8万元,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无力偿还本息时,担保单位协助担保中心从担保人工资中扣还贷款,负责连带全部责任。

  担保人手机号:

  承诺人:许海燕

  XX年 X月 X日

贷款承诺书11

  附件:

  承诺书

  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 年 月 日购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西路34号

  D宗4期 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 : 元(大写: )。首付款 元,余款 万元整(大写: 万圆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现承诺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0.36‰×贷款年

  限”用于公积金贷款。

  (2)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项按揭贷款损失、利息损失、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

  时间:

  

贷款承诺书12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西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单位)自愿为借款学生

  于 年 月 日向西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的 年度到 年度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大写)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郑重承诺:如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我单位愿意抵偿借款学生所欠本息及相关费用。

  备注:

  1.担保单位可由居委(村委)、乡镇、民政部门中的任何一方担保。

  2.担保单位要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督促贷款学生按时归还本息。

  3.担保单位必须填写电话号码。(没有电话的'单位,必须填写单位负责人电话号码。)

  担保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单位):

贷款承诺书13

  本人姓名 ,家庭详细地址 。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同意我 ________________(子/女等称谓、借款学生姓名)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__________元,用于缴纳其学费,住宿或作为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

  本人承诺作为其永久联系人,按规定向学校提供其联系方式,督促其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承诺人(签字加盖手印):xxx

  20xx年xx月xx日

贷款承诺书14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西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人受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西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关心和照顾,于_________年______月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人感谢国家及银行对我的.帮助,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一定要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人承诺:

  一、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三、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勤奋学习,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四、在校期间未在学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五、若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等原因离开学校,保证在离校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若中途休学、停学等原因暂时离开学校,及时告知开发银行银行和县资助管理中心。

  六、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开发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贷款逾期一年未还,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借款人(学生):

  身份证号:

  承诺人(手印)

  共同借款人(家长):

  身份证号:

  承诺人(手印)

  xx年x月x日

贷款承诺书15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

  购房人 (以下简称购房人)向 (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详见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款名义一次性转入房开公司在 银行 账户。

  二、房开公司保证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所在的楼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三、房开公司保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座落位置和幢号、房号等具体部位、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向购房人交付其所购商品房。如交付日期延期,房开公司将重新确定的交付日期及延期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公积金中心。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住房作转换、转让、退购等处理。

  四、房开公司保证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购房款结清后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的购房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人一致。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为他人或增加他人。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注明“已住房公积金贷款”字样,并不得作废、挂失、补开等处理。

  五、如房开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上保证义务而造成公积金中心损失的全部由房开公司赔偿。如房开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房开公司追索。

  六、本保证承诺书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重新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公积金中心执行之日终止。

  七、本保证承诺书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本保证承诺书一式三份,房开公司、购房人、公积金中心各执一份。

  购房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房开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