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3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3篇

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1

  汤溪镇于20xx年3月份由原汤市乡、皮石乡合乡并镇成立,20xx年8月份两乡财务合账。根据《资兴市惠农补贴落实、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镇在20xx年上半年开展了20xx-20xx年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及农村集体土地、涉农收费等自查自纠。现将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惠农补贴落实情况

  1、资金自查自纠使用范围

  20xx年-20xx年我镇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是上级财政安排拨付的强农惠农资金,并通过乡镇财政使用和发放,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助、退耕还林补贴、移民后扶补贴、双季稻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计生奖励扶助补贴、“阳光工程”农民就业培训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2、专项资金上级安排计划及使用到位情况

  (1)、镇财政负责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

  20xx年-20xx年上级安排我镇涉农补贴资金达568.18万元,其中:直补资金29.40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77.70万元、良种补贴36.37万元(其中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10100.00元因乡镇合并等原因未及时发放,现正在落实)、移民补贴资金7.23万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64.4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253.08万元。上述资金全部拨付到镇财政所的“专项资金专户”,镇财政所根据村组和个人上报的基础资料,认真审核,及时通过财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好银行发放文件,在规定期限内将惠农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个人“一卡通”存折,并及时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告知补贴对象可凭“一卡通”存折和有效证件到基层金融网点支取现金。两年来,镇财政所共兑付上级财政拨付的惠农补贴资金567.17万元,兑付率为99.82%。

  (2)、上级部门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

  20xx年-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计生奖励扶助补贴、“阳光工程”农民就业培训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的兑付,分别由市农机局、市计生委、市劳动局负责;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由市林业局直接拨付林管站发放。

  (3)、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0xx年-20xx年上级安排我镇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0.76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1.34万元。我镇收到上级拨付的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事前、事中、事后加强跟踪管理,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将资金及时拨付到村组和个人手中。

  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情况

  我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村两级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领导小组和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机构,今年上半年,调处农村土地纠纷9起,成功率达90%。全镇没有发生违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现象发生。

  三、涉农乱收费情况

  坚决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严格落实违法收费责任追究制。采取事前检查、事中督查、事后监查等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镇村两级设立了涉农收费公示牌。全镇没有发生涉农收费违法违纪事件,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持了全镇农村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1、存在的问提

  通过这次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因少部分农户更换“一卡通”存折、个别农户死亡后变更户主没及时上报财政所变更登记导致财政所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个别村涉农收费公示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

  2、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我镇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使此项工作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广泛宣传,普及政策。为了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我们通过宣传栏、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镇政府还设立了领导干部接访日,认真回答和落实农民的咨询和举报事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对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台帐,及时发放。全镇各单位认真做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了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台帐,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农户手中。

  健全制度,创新机制。

  一是实行项目公示制度。给农民兑付补贴实行村级公示制度,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张榜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对涉农补贴资金采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对种粮农民兑付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形式,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四是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使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科学运作,规范管理。

  加强了综合补贴网络信息管理工作。镇政府在每年第一个季度前将对年度种粮农民基本信息变化情况、村级公示表的执行情况、补贴资金的分户计算、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的生成以及向金融部门提供分户数据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并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进行,提高了运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此外,政府还制定实施了项目资金公开、公示、专家评审、资金兑付“一卡通”、专项资金报账、民主理财小组汇签等多项制度,明确了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拨付程序,基本上做到了用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保证了强农惠农专项补贴顺利实施。

  加强监督,用好资金。

  镇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针对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检查资金拨付情况,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滞拨、欠拨资金等问题;二是检查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挤占、浪费专项资金以及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等问题;三是检查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施工、监理、验收是否符合规定;四是检查项目实施效果,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的问题。同时,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积极落实专项补贴资金设专户、建专帐、确定专人负责的“三专”制度。

  加强督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全面、及时公示涉农收费内容。

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2

  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县委办公室通知精神,我乡结合实际工作,对惠农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成立了祁红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领导组,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我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实行领导和监督,保证我乡惠农补贴政策得到坚决贯彻。

  二、建立了完善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按照“一卡通”发放工作的要求,我乡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全乡共发放涉农存折1892个,做到一户一折,对于计生奖扶、农村低保等按人开户,所有存折由包村乡干部配合发放到农户手中,极少数外出务工常年不归农户的存折暂且保管在财政所,不存在村组干部保管农户存折的情况。保证我乡所有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全部纳入系统及时发放。

  三、认真抓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

  1.按照“一线实”工作要求,我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公室对每项资金的发放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政策的项目退回原单位改正,并停止资金发放,以保证惠农政策正确执行

  2.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专户封闭式运转,不存在惠农补贴资金的截留、挪用和克扣情况,也没有发生金融机构阻扰农民提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3.在资金发放中,我乡严格按照资金发放限时制的要求,做到资金及时准确发放,XX年上半年共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2批次,资金额85.9万元,无一差错。

  4.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工作。在政务公开内容中,涉农资金公开是重要内容。我乡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公示,保证政策公开透明。同时做好发放通知,让群众及时领取补贴资金。

  四、搞好政策学习和宣传,促进我乡惠农补贴工作健康开展。下一步,我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的自觉性。从抓政策学习入手,提高政策水平,加强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利用惠农政策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有好有快发展。

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3

  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从xx年起,党中央连续发出6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有力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农业补贴政策即政府给农民发“红包”。我县执行的主要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是指对种植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优质粳稻、优质籼稻)和杂交玉米等的农户购买优良良种所给予的补贴。“农业要增产,种子是关键”。选择优良种子是获得好收成的基础,但是优良种子的价格相对较高,而且使用年头一般较短,出现了农民买不起或不敢买的问题。为了让农民能够买得起种子,买得上好种子,国家设立了良种补贴项目。我县xx年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目前,补贴品种已扩大到优质水稻、玉米、小麦补贴资金逐年增加,尤其是xx年,惠及农户逐年扩大。良种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良种补贴的范围。

  从xx年度粮食总产列全省前70位的县中,选择除列入粮食直补试点县以外的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主产县以外的50个县市(我县被列入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补贴县)。

  2、良种补贴的依据和标准。

  按照农户当年实际播种的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和杂交玉米的面积为计算补贴的依据。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农村税费改革确定的计税土地面积。补贴标准为杂交水稻每亩补助15元,常规优质稻每亩补助15元,杂交玉米每亩补助10元。

  3、良种补贴资金的安排与运行。

  良种补贴资金由省按预算级次下达到县,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补贴发放程序。

  一是核实农户实际播种面积和所种粮食品种。采取农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村民小组组织申报、登记、公示、造册;村委会核实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定、汇总、建立档案(核定注意行政村申报面积超过该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核定无误后,在村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时间必须在5天以上)。

  二是发放补贴资金。xx年以前由乡镇农技推广站核实上报财政所后,由财政所直接将补贴资金以现金方式兑付给农户;xx年开始由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所种粮食品种、补贴标准等情况审核无误后,报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

  我县xx年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以来,到xx年底,共兑付直补资金870.05万元,其中:xx年84万元,xx年万90元,xx年105万元,xx年90万元。xx年234.55万元(玉米35.8万元)。xx年266.5万元(水稻196.5万元、玉米70万元)。

  良种补贴的政策变化:良种补贴补贴范围已扩大到全县12个乡镇,补贴标准杂交玉米每亩补助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xx、xx、xx、xx五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xx、xx、xx、xx、xx、xx、xx八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xx、xx、xx、xx、xx、xx、xx、xx、xx十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xx、xx、xx、xx五个乡镇。xx年xx年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县十二个乡镇。另外,还下达了7万元工作经费。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

  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具所给予的补贴。从xx年起,国家出台了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的补贴政策。农民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要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要在国家确定的补贴区域内;

  二是要购买《补贴机具目录》中推荐的产口品,这些产品质量要过关、使用安全;

  三是申请登记,并按照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优先和“数量有限、补完为止、先来后到”的原则,签订购机合同;

  四是张榜公示无异议。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为农民购买农机具价格的30%。我县xx年争取列入了中央补贴项目,补贴资金为20万元;xx年30万元,xx年80万元。

  三、退耕还林补贴

  退耕还林补贴包括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和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两个部分。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是指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将应补助退耕农户的粮食折算为现金直接补贴给退耕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是指专项用于退耕农户退耕后维持医疗、教育和日常生活等必要的支出。为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xx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工程。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

  1、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xx年在元谋县搞试点,从xx年开始,我县十二个乡镇列入了退耕还林补贴项目,补贴的对象为具体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

  2、补贴的方式、依据和标准。

  补贴方式:xx年以前,补贴粮食实物,xx年开始改为补贴现金。补贴依据:以退耕农户在退耕计划内的实际退耕面积为计算补贴的依据。补贴标准:xx年以前,每亩每年供应150公斤粮食,粮食调运费每公斤0.2元补贴给国有粮食企业。xx年开始,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为每亩每年240元(按退耕还林每亩供应粮食150公斤,每公斤中央承担1.4元和省财政负担调运费0.2元计算),全部兑付给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每亩每年20元。

  3、补贴年限。

  退耕地还生态林的补助8年,退耕地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退耕地还草的补助2年。

  4、补贴资金的筹措与运行。

  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中央财政承担每亩210元的粮食补助款,省财政承担每亩30元的粮食调运费。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由中央财政承担。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县级财政部门,在县农业发展银行开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专户,管理退耕还林直补资金。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由省逐级下拨到县;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由中央逐级下达预算到县,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拨到“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专户,同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资金一并兑付。

  5、补贴资金的兑付。

  实施退耕还林的第一年,补贴资金可分两次兑现。退耕农户在完成造林整地并已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经县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后确实停耕的,先兑付50%;在退耕还林造林质量验收合格后兑付其余的50%。历年退耕面积粮食折现和现金补助,经县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付。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兑现。退耕粮食折现和现金补助的发放,实行按户建卡制(登记卡、检查验收卡),退耕户凭卡和本人身分证领取补助。xx年以前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兑付给农户;xx年开始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

  我县自xx年实施耕还林项目以来,到xx年底,共兑付直补资金5063.42万元,其中:xx年672万元,xx年768万元,xx年910万元,xx年910万元,xx年906.44万元,xx年896.98万元。

  退耕还林补贴政策的变化:自xx年实施退耕还林项目以来,到xx年退耕还林补助已经逐步到期,国务院xx年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政策的通知》(国发[xx]25号文),将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继续延期,补助的期限不变(即退耕地还生态林的补助8年,退耕地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退耕地还草的补助2年),但直补农户的金额已减少。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两项资金称为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补助资金以检查验收结果为依据。直补资金减少部分中央集中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以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资金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后续产业培植、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和补植补造等。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已出台了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x年下达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04万元,(其中:xx年1.72万元。xx年6.32万元。)

  四、能繁母猪补贴

  为保护和提高能繁母猪的生产能力,调动农户养殖母猪的积极性,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从xx年起设立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xx年的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xx年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头100元。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补贴对象。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者,包括农民、企业和农场职工。

  2、补贴标准。xx年的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xx年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头100元。

  3、补贴方式。采取“一折通”直接补贴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户。

  4、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能繁母猪饲养数量。xx年的核实办法包括能繁母猪存栏截止时间(xx年7月31日前)、能繁母猪界定标准(包括已经配上种的母猪、初产母猪、经产母猪和正在哺乳的母猪)、核实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张榜公示等。二是发放补贴资金。县畜牧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核实能繁母猪饲养数量进行审核无误后,汇总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养殖者。xx年通过核实,我县共有能繁母猪养殖户12991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17352头。按50元/头补助标准,全县于xx年9月15日共兑付资金86.76万元。xx年按每头100元补贴标准,能繁母猪养殖户19148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30029头。于xx年12月10日共兑付资金300.29万元。

  五、能繁母猪及能繁母牛保险保费补贴

  为增强养猪户抵御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建立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稳定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从xx年开始,国家支持建立能繁母猪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保险制度,保险金额按照能繁母猪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保险经办机构以此为基础,测算保险费率。

  我省xx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按每头1000元核定,保险费率确定为6%,每头能繁母猪的保费为60元,其中:养殖户承担20%,即12元,其余由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共同承担。xx年我州各级财政承担的比例为:中央承担50%,即30元,省级承担15%,即9元,州级承担7.5%,即4.5元,县级承担7.5%,即4.5元。养殖户承担的保险费由各县市人保财险支公司收取后逐级上交省人保财险分公司,州、县级财政承担的保费统一上交省财政后,由省财政统一汇拨省人保财险分公司,实行全省统保。xx年全县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投保数17289头,计算共计103.73万元,其中:中央承担51.87万元,省级承担15.56万元,州级承担7.78万元,县级承担7.78万元,农户承担20.75万元。xx年全县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投保数28744头,县级实际承担能繁母猪保险8.22万元(18270头)。xx年保险赔付为65.6万元。

  六、油菜良种补贴

  为加快油菜良种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支持油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国家决定从xx年起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按照油菜种植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直接补贴。油菜良种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实施的目的。通过油菜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导向作用,运用资金扶持手段,调动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油菜种植面积,提高油菜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入户率,提高油菜单产,增加油菜总产量,提高油菜种植效益,实现农民增收。

  2、补贴范围。凡种植油菜面积均纳入补贴范围。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补贴范围:一是为避免粮油争地影响粮食生产,在小麦油菜交错区,在计划种植小麦的地块上改种油菜的不享受补贴,以确保小麦面积的稳定;二是为确保项目相对集中,边角地、新开荒地种植油菜的不享受补贴。

  3、补贴标准。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

  4、补贴对象。油菜种植户。对土地承包人租赁土地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种油菜的,按谁种植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补贴资金发放给租赁人或代种人。

  5、补贴方式。按照符合补贴范围的油菜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

  6、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油菜种植面积。采取农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二是发放补贴资金。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情况审核无误后,报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种植者。

  我县xx年兑付补贴资金20万元,xx年兑付补贴资金19.72万元,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

  七、农资综合补贴

  从xx年起,国家为了保证农民增产增收,稳定粮食生产,对种粮农民购买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综合直补的政策。补贴方式:以计税面积为主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到目前为止,国家共下达我县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818.67万元,其中:xx年162万元(8元/亩),xx年543万元(26元/亩),xx年1556.53万元(75元/亩),xx年1557.14万元(75元/亩)。

  八、玉米地膜推广补贴

  政策内容:为促进了地膜覆盖技术的推广,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的财政性补贴项目。每亩补助25元标准,玉米地膜补贴对象为大春玉米规范化种植并配套加盖地膜的农户。xx年,省州下达我县玉米地膜补贴资金28.75万元,补贴面积1.15万亩,实行政策公开、直补到户的原则,直接补贴到农户手中,全县涉及xx、xx、xx、xx、xx、xx六个乡镇,领取补贴的农户达4780户。另外,xx年省州还下达我县新增粮食种植面积补贴1万亩,补贴资金10万元。全县涉及xx、xx、xx、xx、xx、xx、xx、xx、xx九个乡镇,领取补贴的农户达4719户。xx年,省州级下达我县玉米地膜补贴资金30万元。补贴面积1.2万亩,每亩补贴25元,资金安排下达县农业局。

  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补助

  省委、省政府为了保障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减小地震对广大农民造成的损失,从xx年开设并启动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拆除重建每户补贴5000元,加固改造每户补贴xx元。要求补助资金通过农民补贴“一折通”发放。xx年我县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入户调查的基础上,经研究讨论决定,在xx、xx、xx、xx、xx、xx六个乡镇实施,以自然村为单位,把家庭贫困、结构简陋、房屋危旧的民居纳入主要实施对象;把相对集中,村干部组织发动能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农村民居先纳入实施范围,分期分批实施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示范建设工程,xx年全县共实施加固1500户,拆除重建1000户。共兑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793.55万元(总指标800万元)。

  xx年共实施加固1153户,拆除重建523户。涉及xx、xx、xx三个乡镇。共兑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478.49万元。

  xx年目标任务:总建设1470户,项目补助资金440万元,(省州420万元,县残联15万元,县级配套5万元。)其中加固改造1050户,拆除重建420户。

  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从xx年7月起,国家为了妥善解决建国以来为修建国家大中型水库而移民的广大农民的利益,实行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补贴标准:按照省核定人数,每年人均补助600元。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中央每年补贴我县资金48.24万元,截止xx年12月,州共核定我县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移民人数804人,下达补贴资金181.38万元(含项目扶贫补助60万元,用于村庄道路、人畜饮水和学校建设)。

  十一、小麦良种补贴

  是对种植优质小麦的农户购买优良良种所给予的补贴。我省从xx年开始实施,省州下达我县补贴资金52万元,每亩补贴10元,补贴面积5.2万亩。

  十二、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国家为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xxxx年xx月xx日起在全国推开。目前,我省正式开展补助的产品只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4种。补贴标准:凡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底止,购买人在指定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补贴类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每户每类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补助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资金300万元,自xx月xx日启动该项工作以来,截止xx月底,全县共销售家电产品618(件),其中:冰箱(冰柜)351台、洗衣机174台、电视机82台,手机11部,实现销售金额105.15万元,已兑现补贴资金13.67万元。

  十三、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

  政策内容:为确保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州从xx年起开始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州级财政配套政策。具体内容为:中残联配套2500元/户,省残联配套2500元/户,州级财政配套1000元/户,县市级财政配套1500元/户,合计户均7500元。从xx年起省、州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纳入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计划实施,州级财政仍按1000元/户配套,xx年已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20户。

  十四、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政策内容:对农民换购或购买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认证的1.8吨—6吨轻型载货车、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摩托车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补贴比例及金额为:1、换购轻型载货车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不超过5000元,同时对报废车视车型给予xx-3000元的补贴;2、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不超过5000元;3、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不超过650元。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十五、“一折通”工作开展情况

  “一折通”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采用存折将财政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民的方式。即:财政部门根据有关部门审核后提供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关信息,按照“实名制”的要求,为农户在金融机构开设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发给“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专用存折”,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资金发放清册,将相关补贴直接拨入受益农户的专用存折,农户凭存折取款。)xxxx年xx月xx日参加全州进行了农民补贴信息网录入培训。各乡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历时近六个月,全县103个乡镇共收集录入农户信息65828万户,并通过了省级审验。成功搭建了“一折通”发放的平台。从xx年起原有“一折通”专用存折用完后,金融机构代发财政直补资金的专用存折改用活期“一本通”存折,取消“一折通”存折的存款限制,存折可以办理各类业务,但金融机构发放直补资金时,必须在“摘要栏”注明集体的补贴种类,分列出对应的补贴金额,以便农户清楚的了解到帐补贴的具体情况;今年和今后将要实施的农民补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