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问责制执行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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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问责制执行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问责制执行情况调研报告1

  根据xx市监察局《关于开展问责制执行情况检查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问责工作的规范实施,增强问责执行力度,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自查,现将有关问责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行行政问责制实施

  我局高度重视问责制的贯彻落实工作,把推进行政问责制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推进当前地震工作的重要机遇来抓。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总工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干部行政问责制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落实行政问责制的日常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确保了推进行政问责制的有效落实。

  集中时间组织全员进行学习贯彻,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了《xx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行政许可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全体职工明白了实施行政问责制的目的和意义,任务和要求,增强了学习教育和实施行政问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我局行政行为

  一直以来,我局以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通过不同方式将各项制度向社会公开。经过不断实践和总结,逐步提升和完善了地震监测预报事业的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规范权力职能运行工作,按阶段分步骤,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了清理和规范各项权力职能等工作,初步构建起权力运行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了对权力的规范和监督,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三、实施行政问责制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强化督查,是确保行政问责制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我局自实施行政问责制以来,建立了考核督查制度,坚持不定期督查,对各科室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执行情况、文明行政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行政问责制和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推进落实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实行上下联动,把落实行政问责制延伸到科室和每一位职工,并强化督促检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逐步实现从注重执法权限和程序公开向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公开的转变,进一步强化了地震行政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我局在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在宣传教育方面还不够深入,部分职工的依法行政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改进工作方法,对不足之处认真进行整改,把我局推进行政问责制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

  问责制执行情况调研报告2

  近年来,我市实行“小事问责制”,先后出台的“12个”系列问责办法,是作风建设经验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有效措施制度化的缩影。为深入了解落实执行情况,近期,市纪委监察局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建章立制,明规立矩,形成特色制度体系

  谋划创新“填空白”。20xx年6月,针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多有问责之事,鲜有问责之法”的现象,银川市纪委监察局从实处使劲、往细处用力、在严处较真,制定了全国首个《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对公职人员中大事不“多”、小事不“少”,在岗不在位、在位不谋事,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尽力,占“职”不担“责”、领“薪”不用“心”,做“事”不顶“事”、把“事”不当“事”等问题,坚持“零容忍”,开启了对轻微违纪违规行为问责的先河,弥补了既有法律、纪律监督的不足,填补了对虽未触犯党纪、法律,但屡禁不止的作风“顽疾”进行追责却无依据的“空白”。

  与时俱进“密织笼”。“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实施后,市纪委监察局坚持边实践、边探索,针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不当行为”种类繁多、花样翻新的情况,将“不当行为”再细化、再分解,又相继出台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责办法》、《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责任追究办法》等办法。截至目前出台的“12个”问责办法共囊括了52个方面的289种行为,使问责有“章”、有“矩”,形成了具有银川特色的问责制度体系,为问责“庸政、懒政、怠政”和“为官不为、为政不为”等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在此基础上,为统筹问责制度与其它制度的衔接,在全区又率先出台了《银川市纪委监察局约谈办法》,进一步健全了问责制度“大体系”,为实现问责“前后左右联动、上下配套互通”,确保“大责大‘问责’、小责小‘问责’、无责早提醒”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

  强化落实“立规矩”。制度只有落实才有有效生命力。12个问责办法相继出台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落实,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职位高而例外,通过严厉问责,“给力”作风改进,为干部职工立规矩,有力促进了作风建设“新常态”的建立。区市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区内外多家媒体高度关注,多个省市前来学习,多名专家学者撰文评论,群众反映“开会动员多次,不如问责一次”。六年来,全市依据系列问责办法,共问责304个单位、2215人,其中,县处级64人、占2*9%,乡科级429人、占19*4%,乡科级以下1722人、占77*7%。

  从问责分布年份看:整体呈升高趋势。随着问责办法宣传力度的加大和知晓率的不断提高,问责人数逐年增长,显示出抓作风建设和落实问责办法逐步成为自觉、成为习惯。

  从被问责人员构成看:以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居多。随着问责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在监管公职人员行为,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执行落实上逐步呈现规范化、常态化。

  从被问责人员分布区域看,县(市)区问责居多。问责办法贯彻执行过程中,各县(市)区以系列问责办法为抓手,立足抓“早”、坚持抓“小”,重在抓“实”、敢于抓“严”,用问责促干部担责、履责、尽责。

  从问责办法使用情况看,《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因出台时间长、涵盖面广、知晓率高,使用率最高。违反交通法规、不当行为导致信访问题发生等其它问责办法相继出台后,有效产生震慑和预防作用,使类属问题的检举、投诉大幅缩减,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扎实有序稳步推进

  (一)加大问责力度,确保追究有力。各单位将问责办法作为正风肃纪的“利剑”,规范公职人员不当行为的“高压线”,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问责有效、追责有力。

  一是合力问责。各级纪委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积极协助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分散发力和集中问责的方式,强化问责。

  二是倒查问责。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在问责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其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也进行问责,“一责双查”,上追两级,拧紧责任栓,上紧责任链,强化责任心。

  三是通报问责。通过及时下发通报和将相关问责典型案例制成警示教育读本、专题片等形式,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寓教于惩,以惩施教。如金凤区建设交通局3名责任人因良田镇移民安置房建设质量等问题被问责,并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被通报。四是督查问责。以“转作风促发展”等活动为契机,强化督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以硬规定促进了作风软环境的优化。如贺兰县公路段一职工上班期间挖野菜被问责,段长杨某被追责。

  (二)结合各自实际,细化措施规定。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问责措施。金凤区制定了《干部作风建设效能问责暂行规定》、《八严禁八不准》等16项规定,从细处着手,推行了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贺兰县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特别是结合方仁腐败案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不良行为从严处罚的两条铁律》,黄牌警告、红牌处罚,严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不良行为。市直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使问责领域更加广泛,问责对象更加明确,问责措施更加具体。如,市公安局《执法活动“四个一律”问责规定》、市卫计委《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市人社局《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惩戒暂行办法》等。

  (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突出问题导向,对“不作为”严厉问责、“乱作为”严肃惩治、“慢作为”限期整改,坚决制止“庸懒散软”等不良现象,做到失责必问责,倒逼守土尽责。西夏区围绕政令畅通、规范行为等六个方面建立问责问廉问效长效机制。永宁县实施问德治失、问效治庸、问勤治懒、问绩治过、问廉治贪的“五问”监督形式,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办事效率和行政效果。市中级法院通过信访举报、案件评查等方式发现线索,建立快速查处责任追究联动机制。市卫计委紧盯医疗纠纷多、投诉集中的医疗机构、科室,加大问责力度。市水务局在问责过程中准确划分责任,防止只追究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不追究主要领导的“降格问责”和“替罪问责”现象。

  (四)讲求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各单位在提高干部对问责办法认知度的同时,深化问责效果,注重问责结果的运用,用问责促进管理、推进工作。金凤区、贺兰县将制度执行和问责情况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绩效考核,作为对基层单位行风评议和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扣分的依据。市发改委制定了《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与年终实绩考核相挂钩的规定》,对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扣分,与公务员绩效考核相挂钩。市水务局制定了《工作人员实绩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和岗位聘用上。市卫计委将问责结果与职工职称晋升相挂钩。

  三、严挺纪律,严厉惩治,取得问责显著成效

  问责办法从不同角度和小事、小情、小节上为干部“立规矩”、“划红线”、“改毛病”,防止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通过问责,拧紧了干部头上的“紧箍”,达到了问责担当、问责促廉、问责促效的目的。

  (一)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和惩戒作用。

  通过严厉问责,起到了“问责一个、教育一片、推动落实”的效果,达到了用问责提高行政效率、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作用。如,对“公益广告牌弄笑话”的兴庆区城管北局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对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用问责让干部牢记要履职尽责”;对“拆迁补偿造假引上访”的金凤区良田镇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并对金凤区良田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用问责让干部牢记要畏权守则”;对“脸谱识别考勤系统形同虚设”的灵武市国土资源局、文联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给予国土资源局局长杨某某、文联主席王某某效能告诫的问责处理,“用问责让干部牢记要抓落实”;对“玩忽职守损民利”的西夏区土地征收安置办公室党支部书记王某给予问责,在被追究责任后,王某认真反省,坚决改正,在现任岗位上发挥自身业务特长并表现积极,得到了大家的认可,“用问责问出作风转变”;对“明知违章建设不作为”的市水务局河道管理所所长岳某、副所长张某分别给予警告和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问责后2人积极采取措施对相关企业的违章建筑物进行了拆除,“用问责问出执行力”;对“接受请吃影响审理”的市中级法院行政庭的6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避免了事态的恶化,“用问责问出司法环境优化”;对“重点任务不按时完成”的灵武市财政局、政研室等15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问责处理,问责后15个单位及时上报了报办理工作方案,“用问责问出工作效率”。

  (二)充分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

  落实“小事问责立规矩、违规追究挺纪律、违纪查处严惩戒”的工作思路,从干部不“在乎”的“小事”问起,从机关不“显眼”的“顽疾”抓起,从老百姓不“顺心”的“烦事”改起,将系列问责办法作为“杀手锏”,通过问责,让制度“带电”、让规矩“立威”,把纪律和规矩立了起来、严了起来、执行到位。如“慵懒散慢被曝光,事不过夜立整改”,对第5期《电视问政》曝光的部分职能部门及公职人员工作作风问题,相关部门立即启动问责程序,3天内对27人给予问责;“徇私舞弊乱收费,管理不严全追责”,对贺兰一中3名教师额外收取学生住宿费等问题,对该校校长、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因监管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分。

  (三)充分为“抓早抓小”提供了依据。

  通过强化“小事”问责抓“小过”、严查“三不”案件抓“小案”、纠正“节点”之风抓“小节”、关注“不勤政”早告诫、坚持执法前置早预防、执行约谈制度早提醒,切实做到了把问题发现在源头、控制在苗头、遏制在念头,防止积“小”成“大”,“小问题”演化成“大事件”。同时,系列问责办法还为各单位实现管人、管事提供了有力依据,为“行为”立了规、为“小事”立了矩、为干部立了“纪”,强化了干部的问题意识,问责办法真正成为整肃作风的“利器”、勤奋敬业的“明镜”、遵规守纪的“章法”。如,对“小恩小惠遭腐蚀,收赠礼品行方便”的市医院医护人员接受医疗器械商馈赠巧克力问题,市卫计委对该科护士长给予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调整岗位的问责处理;对“知法知规不守矩,律己不严耍特权”的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民警孙某某长期驾驶临牌私家车的问题,市公安局予以通报批评。

  (四)充分为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通过落实“一案双查”、“一岗双责”、“一案三书”等制度,严厉问责,加强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形成责任追究的倒逼机制,建立了问题上下联动查摆、严厉上下联动传导、责任上下联动承担、整改上下联动进行的责任体系。如,“一窝违纪被查处,全局警示受教育”,针对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窝案,在教育系统召开了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大会,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议书》,对强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市房改办副主任李平腐败案,对履职不尽责的兴庆区相关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做出处理,并派员到市住建局盯住管理漏洞,建章立制,吸取教训,查处一案,规范全局;“个别作风有问题,分管领导同被查”,针对市人社局个别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扎堆聊天、未及时为群众办事,造成恶劣影响并被曝光的问题,市人社局既对当事人进行问责,还对分管的7名科长、2名副局长进行了追责。

  四、正视问题,修正不足,持续深入推进问责

  经过六年的探索和实践,问责系列制度日臻完善,运用日益成熟,在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提高执行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对应问责行为还存在不愿追究、不敢追究,重执行问责轻决策问责、重内部问责轻外部问责、重有过问责轻无为问责、重权责明晰问责轻权责不明问责、重事故问责轻日常问责、重副职问责轻正职问责思想,抓问责的勇气和力度还不够。二是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对系列问责制度的.宣传还不够深、不够透,部分干部职工对制度的认识和了解不够,导致责任意识、问题意识、规矩意识、风险意识欠缺,严谨做事、主动做事、认真干事的好习惯养成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问责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个别单位在问责时未经提起、受理、调查、决定、执行等环节,问责的范围、依据和尺度等方面不统一,导致了问责的随意性。问责成为个别领导干部推动工作部署的“法宝”,存在工作推不动就问责、领导不满意就问责、问题发生再问责、被通报才问责的现象。

  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问责办法的宣传、学习。注重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勤政教育,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干部遵章守纪、勤政廉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培训,重点解决基层纪检干部对有关问责办法条款认识不清、理解不透的问题。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学通、学透办法,全面理解、掌握办法的要义,提升运用办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问责办法的使用。加大系列问责办法的执行。一是增强问责办法在使用过程中的严肃性,既体现小事问责,又防止问责的随意性;二是严格区分问责与党政纪处分的界限,防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打折”、“缩水”等现象;三是严格规范问责程序。同时,问责处理决定也应向社会公开。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和银川市“33条规定”、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等情况及各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等手段,建立起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体系,强化沟通协调机制,最大限度保证信息互联互通,形成问责合力,让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四)进一步强化问责结果的运用。问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行为,促其更好地履职尽责。建议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晰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并对为政不为、为官不为的部门及人员坚决问责,做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问责闭环效应;建议市委制定并实行问责绩效扣分制,将问责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评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放大问责警示效应、激励效应。一方面,同时,将问责结果作为警示教育的素材,对那些不认真履职、不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的干部起到警示作用,教育干部自觉约束自己、勉励自己、提高自己;另一方面,将问责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体现“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精神。